| 标题 | 房屋预售合同客户几份 |
| 内容 | 律师解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卖方应保留一份原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通过按揭方式购买房屋的情况,签订的买卖合同需包含五份,其中有一份原件由顾客自行保存,另一份则需要归档到公司内部档案室,并提交至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另外两份原件还将分别报送至银行机构存档,以及在缴纳契税时作为留底文件使用。而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的消费者来说,签订的买卖合同则仅需包含四份,同样包括一份顾客自留,一份公司留档,一份房地产管理局备案,以及一份在缴纳契税时作为留底文件使用。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然后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共同签署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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