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购买而没有租赁的停车空间是非法的。 此类停车位通常占据了建筑规划内的区域,在此前,无论销售、无偿赠送还是以租金形式租赁,它们毫无疑问地归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所有。 在此基础上,开发商与每个业主进行单独的协商并约定关于所有权转移或者使用权归属的事宜,但司机必须将整个社区的需求放在首位予以考虑;假如是占用了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化等公共场所,则这些停车位应被认定为业主共同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销售、赠予或是租赁,皆须得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决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