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合同未到期租户不交租,房东有权请求租户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房租,发出催告通知后,租户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租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房东收回房屋需要送达解除通知,自解除通知到达租户时,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