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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没说房东房子有抵押是否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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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从实践操作角度出发,欺诈行为通常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别:
即蓄意隐瞒信息以及做出虚假陈述。
相较之下,虚假陈述与故意隐瞒信息在法理层面上有某些相近之处,它们常常被定义为负有向对方披露真实情况的责任方,却故意隐藏真相,致使对方产生误解从而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案例中,特别明确规定了卖方存在以下三种行为时将被视为欺诈:
故意隐瞒其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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