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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爸爸三年都不看望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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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去解决:
一、协商沟通
这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且理想的方式。
具体来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在沟通时,要心平气和地提醒他,作为孩子的父亲,他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他的,同时他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可以和他详细讲述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父爱的渴望,让他明白自己的陪伴对孩子的重要性,这样有利于维护亲情关系,让孩子在完整的爱中健康成长。
二、法律途径
倘若经过多次沟通协商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亲无故不探望孩子,这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判决,要求父亲履行探望义务,从而保障孩子能够获得父母双方的关爱。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直接抚养孩子,小李却无故不探望孩子。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沟通,讲述孩子对父爱的渴望,但小李仍不履行探望义务。之后,小朱准备以孩子名义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其履行探望义务,争议点在于小李是否应按法律规定探望孩子。

案情分析:
1、从协商沟通角度看,小朱选择合适时机与小李沟通,提醒其探望权利及义务,并讲述孩子渴望父爱,做法合理,这有利于维护亲情,保障孩子在完整爱中成长。
2、从法律途径角度看,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小李无故不探望可能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小朱以孩子名义起诉,法院会根据情况调解或判决,要求小李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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